2018年兴宁区小升初报名须知

导语 2018年兴宁区小升初个别报名需要什么材料?报名时间、步骤是什么?南宁本地宝为您带来相关信息!

  兴宁区教育局接收小升初个别报名须知

  一、时间、步骤

  第一步:5月21日--25日,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有关城区教育局(兴宁区教育局、江南区教育局,青秀区教育局、西乡塘区教育局)接收家长提交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发放《2018年南宁市小学毕业生信息采集表》、《子女入学诚信承诺书》,无房户的发《无房户诚信承诺书》、《无房户申请入学子女花名册》。由家长工整、详细、真实地填写每一栏内容,签名确认后把填写好的表格及材料交回领表处(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一套)。

  第二步:6月5日--7日,有关城区教育局发放《2018年南宁市市区初中新生入学登记表》(家长凭身份证领取)。由家长确认无误后签字,加盖家庭住址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或工作单位公章后,6月8日下午17:30前交回有关城区教育局。

  第三步:7月5日,有关城区教育局发放《2018年南宁市市区初中新生报名联系卡》。(家长凭身份证领取)

  第四步:7月7日--8日,家长持《2018年南宁市市区初中新生报名联系卡》和有关报名材料到初中学校报名。

  第五步:7月14日--15日,家长到初中录取学校领取市中招办印制的《南宁市义务教育(初中)入学通知书》。

  二、报送材料

  ※ 个别报名学生,需提交全国学籍系统学籍号(由现在读学校出具)。

  (一)本市户籍学生。

  1. 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与适龄少年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双方户口薄);

  2. 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房产登记证明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 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与适龄少年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双方户口薄);

  2. 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市市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流动人口居住证》;

  3. 合法住所证明(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市市区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证明等4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4.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市市区务工证明(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证明、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家长个别报名须知

  一、时间安排

  (一)5月21日--5月25日,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家长到兴宁区教育局指定的地点(长堽路五里1号南宁市第三十九中学)报名(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一套)。

  (二)6月5日--7日,家长到兴宁区教育局(厢竹大道63号兴宁区政府办公大楼1510室)领取《2018年南宁市市区初中新生入学登记表》(凭身份证领取),由家长确认无误后签字,加盖家庭住址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或工作单位公章后,6月8日下午17:30前交回兴宁区教育局。

  (三)7月5日,家长到兴宁区教育局(厢竹大道63号兴宁区政府办公大楼1510室)领取《2018年南宁市市区初中新生报名联系卡》(凭身份证领取)。

  (四)7月7日--8日,持《2018年南宁市市区初中新生报名联系卡》和有关报名材料到初中学校报名。

  (五)7月14日--15日,到初中录取学校领取市中招办印制的《南宁市义务教育(初中)入学通知书》。

  二、报送材料

  (一)本市户籍学生。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与适龄少年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双方户口薄);

  2.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房产登记证明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全证书》或购房合同)。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 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与适龄少年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双方户口薄);

  2.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市市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流动人口居住证》;

  3.合法住所证明(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市市区内《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全证书》、购房合同、房屋租赁证明等4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4.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市市区务工证明(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证明、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 个别报名学生,需提交全国学籍系统学籍号(由现在读学校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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