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南宁兴宁区个别学生小升初报名公告
导语 小学阶段在市区外就读、初中返回市区就读的学生即“个别学生”,南宁兴宁区采用APP网络填报信息和现场审核材料相结合的报名方式。
2021年4月2日,南宁市教育局发布了《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南教〔2021〕6 号),对南宁市城区初中一年级招生工作作出了安排,各城区教育局负责小学阶段在市区外就读、初中返回市区就读的学生即“个别学生”报名工作。根据文件要求及南宁市教育局中小学招生办公室工作布置,我城区采用APP网络填报信息和现场审核材料相结合的报名方式,组织开展兴宁区辖区小学升初中“个别学生”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兴宁区小升初报名“个别学生”的范围
凡小学阶段在市区外就读、初中需回到我市市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以及户籍新迁入市区的小学毕业生,家长需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城区教育局指定地点办理信息登记手续。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为“个别学生”:
(一)现就读小学在南宁市市区外(含兴宁区、江南区、青秀区、西乡塘区、邕宁区、良庆区、高新区、经开区、武鸣区、东盟经开区乡镇小学)、或就读小学在南宁市市区内的邕宁区、良庆区、经开区、武鸣区、东盟经开区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初中需到南宁市市区就读且合法稳定住所材料登记地址在兴宁区辖区内(不含三塘镇、五塘镇、昆仑镇)的本市城区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二、报名材料
(一)本市城区户籍适龄学生
1.户口簿(如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少年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各自户口簿);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稳定住所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及备案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4项材料中的任何1项,且登记地址在南宁市兴宁区辖区内);
3.全国学籍基本信息表。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户口簿(如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少年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各自户口簿);
2.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所持《居住证》;
3.合法稳定住所材料(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南宁市兴宁区内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及备案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4项材料中的任何1项);
4.合法稳定就业材料(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凭证、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1项);
5.全国学籍基本信息表。
三、报名时间与地点
(一)报名时间
1.网络填报时间:4月19日9:00—4月23日24:00
2.现场审核时间:4月26日—4月30日
上午8:30—11:30
下午3:00—17:30
如因疫情防控需改期的,将以最新通知时间为准。
(二)现场审核地点
南宁市那考河小学(兴宁区金川路24号)
(三)其他要求
1.家长在网络填报信息成功后需按预约时间到指定地点审核材料,到现场时请带上所需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后复印件需留存。
2.按照疫情防控期的要求,请相关家庭安排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前往现场审核材料,服从现场安保、防疫工作人员的指挥和安排,进入现场审核地点前,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测温亮码,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况人员不得到审核现场:
(1)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的人员;
(2)14天内有境外(含国外和港台)旅居史的人员,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密切接触者解除14天隔离之后未满7天的人员;
(3)按疫情防控要求已居家隔离人员;
(4)其他状况不适合参加人员。
若在现场审核材料过程中发现可疑症状,应立即终止材料审核离开现场,并按要求开展隔离医学观察。
四、报名流程
★五、《南宁市2021年公办初中个别报名网络填报操作指南》请扫以下二维码进入详阅
兴宁区小升初报名工作咨询电话:0771—3290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