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南宁市兴宁区昆仑镇中心幼儿园招生报名时间+材料
导语 6月13日至14日,想报名南宁昆仑镇中心幼儿园的家长请持户口本到幼儿园门卫处领取预约报名号及新生报名表。本文为你带来南宁市兴宁区昆仑镇中心幼儿园招生报名时间、报名材料、录取程序等信息。
一、招生对象,报到时间及地点
01、招生对象:
兴宁区昆仑镇常住的3-6周岁的适龄儿童(2018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出生),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或不宜入园的先天性疾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
02、招生班额:
小班:1个班(25学位)。(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出生)
目前,我园中、大班现还有少量学位,有意向报读我园的适龄儿童可到现场参观或进行电话咨询与基本信息登记。(咨询电话:0771-2802116)
03、报名流程及材料:
(一)领取报名预约号
2024年6月13日—6月14日(上午9:00—下午17:00)
请家长持户口本到幼儿园门卫处领取预约报名号及新生报名表。
(二)报名时间
家长持预约号,于6月15日—6月16日(上午8: 00--12: 00,下午14: 00—18: 00)到幼儿园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 6月16日下午18:00。
(三)报名地点
南宁市兴宁区昆仑镇中心幼儿园 (南宁市兴宁区昆仑镇八塘村八塘街228号)
(四)提交材料
报名材料须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请用A4纸复印,并按以下顺序排列装订,由幼儿园工作人员现场核验原件,收复印件。
1.《新生报名表》(提前填写完成)
2.户口簿(户口本信息页、户主页、父亲页、母亲页及幼儿页);请将幼儿页放在第一页并在右上方写上家长姓名及联系方式
3.有效居住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住宅证明、租房合同等其中一项)
4.幼儿出生证
5.预防接种证(不需要复印,只查原件)
6.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不需要复印,只核对原件,如正式录取后再收原件)
二、录取程序与办法
(一)材料审核
1.时间:2024年6月17日—6月19日,由幼儿园招生工作小组对家长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2.公示通过材料审核名单:2024年6月20日,幼儿园将通过报名材料审核的名单予以公示。
3.公示地点:南宁市兴宁区昆仑镇中心幼儿园。公示无异议的名单,作为幼儿园新生拟录取对象。
(二)预录取
当新生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时,幼儿园将全额录取;当新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幼儿园无法全额录取时,将按以下排序先后确定预录取名单:
1.烈士、驻邕部队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高层次人才、招商引资等优待对象子女(优待对象资格审查及教育优待办法,按南宁市教育局及其他有关部门制定的政策执行)。
2.昆仑镇户籍幼儿。
(1)“房户一致”的昆仑镇户籍幼儿。(★房户一致:房主需是幼儿法定监护人,适龄儿童本人户籍登记地址与其作为入学依据的合法房产坐落地址一致。下同)
(2)其他的昆仑镇户籍幼儿。
3.兴宁区户籍幼儿。
(1)“房户一致”的兴宁区户籍幼儿。
(2)其他的兴宁区户籍幼儿。
4.在兴宁区居住的南宁市其他城区户籍幼儿。(★南宁市其他城区:指江南区、青秀区、西乡塘区、邕宁区、良庆区、高新区、经开区、武鸣区)
(1)法定监护人在昆仑镇持有合法房产的幼儿。
(2)其他类型的南宁市城区户籍幼儿。
5.在兴宁区居住的南宁市城区以外户籍幼儿。
(1)法定监护人在昆仑镇持有合法房产的幼儿。
(2)其他类型的幼儿。
同一排序(含细分排序)的报名人数超过剩余学位数时,将对同一排序(含细分排序)幼儿采用现场抽签方式确定预录取名单,当场公示抽签结果。抽签安排如下:
1.时间:待定,如需抽签,将另行通过本公众号通知。
2.地点:南宁市兴宁区昆仑镇中心幼儿园
3.人员:由城区教育局、幼儿园、属地派出所、社区和家长代表组成现场抽签监督组,组织现场公开抽签,当场公示抽签结果。
(三)体检
1.2024年6月29日—6月30日,提交材料审核前家长自行带幼儿到取得《医疗机构许可证》许可儿童保健科项目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以及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入园体检。
2.2024年7月5日前,家长将幼儿入园健康检查表提交至幼儿园。
(四)公布正式录取名单
预录取幼儿经健康体检合格的,作为正式录取名单予以公示。
1.时间:2024年7月5日
2.地点:南宁市兴宁区昆仑镇中心幼儿园
(五)新生注册:待定
三、幼儿园收费及相关事项说明
收费问题
幼儿园执行南发改收费〔2020〕71号文件核准的收费项目及标准:保教费380元/人·月,伙食费260元/人·月,其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及标准,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保教费、伙食费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按学期收取,每个学期按5个月计算,不跨学期预收。
相关事项说明
(一)新生报名材料中的有效户口簿,原则上应在学校报名截止日期之前合法持有;用于适龄儿童入学登记的房产或其他合法稳定住所,原则上应于2024年秋季学期开学前具备居住条件。
(二)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的用途须为住宅性质,非住宅性质房产不作为入学依据。
(三)幼儿园负责审核材料,幼儿家长对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学位申请资格并记录在案;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审核未通过的报名材料复印件将于2024年6月17日— 7月5日由家长到园门卫室登记领回,逾期未领将由幼儿园自行销毁。
(五)家长不按时报名、不按时提交幼儿体检材料或不按时到园办理注册手续的,视为家长自动放弃为孩子报读我园的权利,幼儿园不予受理有关补报名或注册申请。
(六)兴宁区所有公办幼儿园同期招生,每个适龄儿童仅限报其中一所,对虚假证件、重复报名等将取消报名资格。
温馨提示
(一)幼儿是否录取,与报名顺序先后无关,请家长合理安排时间,按时报名,避免人员大量聚集
(二)现场报名和抽签时,一个家庭仅限一名家长入园
(三)遵守园规
办理报名手续的家长需服从幼儿园管理,听从幼儿园保安及招生工作人员的指挥,办完报名手续应及时离园,不在园区内游玩、滞留。
(四)绿色出行
幼儿园无汽车停车位,电动车停车位有限,请家长尽量绿色出行,避免幼儿园门口及周边出现交通拥堵。
招生咨询电话:0771—2802116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
招生监督电话 : 0771—3290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