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本地宝APP

幼儿园学前一年免保教费政策最新消息

导语 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对在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参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免除水平,相应减免保育教育费。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意见》,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

  重点内容如下:

  免保育教育费对象:

  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

  对在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参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免除水平,相应减免保育教育费

  免保育教育费标准:

  按照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教育、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不含伙食费、住宿费、杂费等)执行。

  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高出免除水平的部分,幼儿园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在园儿童家庭收取。

  相关推荐》》》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意见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宁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幼儿园】获取幼儿园免保教费政策全文,实施时间、哪些儿童可以享受、南宁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热门问答等内容。

打开APP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