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2023年春节期间稳岗留工“十条举措”

导语 落实好稳就业政策措施,对企业招用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及失业半年以上人员,且与其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依法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6个月的,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带动就业补贴。

  为积极营造温馨愉悦的过年氛围,鼓励企业稳岗留工促生产,南宁市出台2023年春节期间稳岗留工“十条举措”。

  (一)支持工业企业增产增效。鼓励有订单有市场的企业充分利用春节期间抢抓生产,合理安排一季度生产计划,全力稳产增产。对一季度工业产值超2亿元、增量达5000万元、增速15%以上、增加值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且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的制造业企业,给予相应补助。具体执行细则以市工信局出台的政策为准。

  (二)做好春节期间工业企业服务保障。实行春节期间工业企业复工复产清单管理,及时了解掌握企业生产计划,鼓励企业春节期间连续生产,对企业正常生产的用电、用气、用工等生产要素全力予以保障。

  (三)鼓励建筑业企业全面复工达产增效。鼓励全市建设项目春节期间不停工、少停工。对春节期间不停工企业和在2023年1月28日前积极复工的企业给予通报表扬和信用加分。

  (四)支持商贸企业扩大经营。鼓励大型商场超市、餐饮、酒店抢抓春节消费旺季丰富和繁荣消费市场,提升业绩;支持企业通过“爱南宁”小程序等应用平台投放各类消费券、优惠券,促进消费;支持商贸企业春节期间适当延长营业时间,举行“二十四小时不打烊”等新春夜消费、促消费活动,满足群众节日消费需求。

  (五)激励企业加大留人引人力度。落实好稳就业政策措施,对企业招用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及失业半年以上人员,且与其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依法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6个月的,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带动就业补贴。落实好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用人单位和职工失业保险费率总额至1%的政策。继续落实稳岗返还政策,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单位按规定予以稳岗返还补贴。

  (六)持续做好用工服务保障。开展春节前后企业联系走访活动,及时摸清企业用工需求和问题诉求。强化“一企一策”用工指导服务,宣传各项惠企政策举措,促进人力资源供需对接。加快各级各类零工市场建设,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开展跨地区人力资源服务和劳务协作交流,促进外来务工人员来邕留邕就业,加大人力资源引入。对成功推荐农村劳动力、登记失业人员到南宁市重点企业就业的市场主体,且符合条件的,给予1000元/人的介绍就业补贴。对为我市重点企业重大项目“点对点”送工入企的组织或个人给予最高1000元/人的送工专项奖励。

  (七)做好春节前后返乡返岗客运。针对春节期间人员集中流动,科学、灵活调配运力,切实提升重点地区、重点时段的运输供给能力。实施春节后农民工返岗“点对点”服务保障活动补助。各县(市、区)、开发区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我市农民工务工集中的重点企业、重点园区组织开展农民工返岗“点对点”包车服务保障,直接组织或委托具备资质的劳务中介机构接送区内外农民工返岗。

  (八)做好留邕人员关爱慰问服务。市总工会利用专项经费慰问春节期间坚守岗位的部分一线职工,关心关爱留邕过年人员。鼓励企业和各级工会通过发放“留岗红包”、改善就餐条件、安排文化旅游活动等多种措施,关心和关爱留邕过年的外地员工。

  (九)举办丰富的文化旅游活动。举办“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系列活动,组织文艺先锋队在商圈、特色街区、主题乐园开展特色文艺表演,开展多形式的新春文化娱乐活动,活跃节日氛围。在青秀山举办系列新春庆祝活动,其中,1月15日—29日举办迎春花市,1月18日—2月16日举办主题迎春花展活动,1月21日—3月26日举办新春樱花灯会。持续发放文旅消费券,助推市场回暖复苏。组织和推动各县(市、区)、开发区,A级旅游景区、公园、乡村旅游景区、主题乐园、文博场馆等文旅企事业单位推出文化旅游主题活动、体验项目及惠游促销措施。

  (十)开展体育促消费活动。开展“相约绿城,强身健体”体育促消费活动,通过“爱南宁”小程序向广大市民发放体育消费券,激发群众节日期间体育消费需求。倡议我市体育公共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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