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西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职人员控制数人员
导语 广西职业技术学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26名,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日止,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视为无效。
广西职业技术学院是自治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创建于1965年。学校地处南宁市空港经济区,校园风景秀丽、文化氛围浓厚。
招聘岗位:
本次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26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无影响聘用的违法违纪档案记录;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能力和素质,并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经历、职称(职业资格)、年龄、政治面貌和其他要求等条件(详见附件1);
4.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身体条件,心理健康;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除22号综合干事岗位(仅用于招聘2025年应届毕业生,以及2023年、2024年毕业、未落实过编制内工作的毕业生。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外,其他岗位应聘人员应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请应聘人员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三)工作经历
本公告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至报名首日,按照“足年足月”计算。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四)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至报名首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
(五)以下人员不纳入招聘范围
1.招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6.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现役军人;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日止,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视为无效。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广西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网(zpbm.gxzjy.edu.cn)进行网上报名。
3.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岗位条件。
(2)不接受现场报名、邮件、电话或邮寄材料等其他形式报名。报名材料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
(3)应聘者请务必仔细核查填报信息是否准确,是否已上传应聘材料压缩包等,并在“公开招聘系统”——“用户中心”——“报名管理”处确认报名是否成功。
(4)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
(5)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考试费用:本次公开招聘报名、考试等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4.应聘材料要求
(1)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明(带二维码的)。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成绩单扫描件。
(3)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中共党员证明(部分岗位需要)、工作经历证明(可为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等材料的扫描件。
(4)近期蓝底免冠1寸电子照片(命名规则:岗位序号+姓名)。
以上应聘材料文件夹压缩后按“岗位序号+岗位名称+姓名+2024年教职人员控制数聘用”格式命名,在“应聘材料压缩包”处上传。
(二)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审查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要求。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低于招聘岗位人数3倍的,根据相关规定,须经广西农垦集团同意调整后,发布变更公告后方可开考。资格审查结束后,在广西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人才招聘”栏中公布开考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不进行个别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
(三)笔试
1.除要求笔试岗位(16号物流专业群专任教师、20号体育专任教师<花样跳绳方向>)外,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超过3:1的(不含3:1),也需先进行笔试。
2.笔试时间及地点: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提前3个工作日在广西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人才招聘栏上公布,不进行个别通知,请应聘者自行查阅)。
3.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如职业道德、职业教育、时事政治、法律法规以及岗位所需知识和技能等方面)。
4.特别说明:笔试成绩仅作为进入面试的资格条件,不计入最终成绩,最终成绩以面试综合成绩为准。
(四)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需笔试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用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2.对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须经广西农垦集团同意调整,发布变更公告后方可开考。
3.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以及综合能力、岗位匹配度等。
4.面试环节采取“试讲+结构化面试”或“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具体岗位面试方式详见附件1。面试的每个部分实行100分制,当场打分,按权重比例(详见附件1)计入面试综合成绩(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面试综合成绩分数由高到低的原则择优进入考核,进入考核人员的每个部分成绩均需达到60分。经广西农垦集团同意调整后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岗位,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每个部分成绩需要达到60分,且面试综合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的考核,本岗位考生成绩都达不到以上要求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具体考试方式、面试方式及面试计分比例以面试通知为准。
5.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地点、考场安排将提前3个工作日在广西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人才招聘栏目上公布,不进行个别通知,请应聘者自行查阅)。
6.每一岗位面试结束后,即时宣布该岗位考生面试综合成绩及岗位排名。面试结束后,在广西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广西农垦集团网站上公布考生的面试综合成绩及岗位排名。
(五)体检和考核
1.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最后一名如出现成绩并列者则同时进入体检和考核程序。出现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情形的,根据考试情况从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跨年度的,不再递补。
2.实施体检和考核
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对象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考核工作根据拟聘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导致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达不到拟聘职位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干部人事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重要信息存疑无法认定清楚或存在档案造假行为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六)确定拟聘人选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经学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
(七)公示
公开招聘结果按规定在广西人才网、广西农垦集团网和广西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
(八)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参照现行的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的相关政策执行,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已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如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