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费用报销

导语 社保可报销的六项,有哪六项呢?

  (一)住院费用报销

  1、门诊病历;

  2、出院小结;

  3、疾病证明书;

  4、住院收费收据(发票);

  5、住院费用清单;

  6、医疗保险IC卡(未办卡的参保学生须提供医保缴费收据及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

  7、异地住院费用报销的,提供单位(社区居委会/学校)证明或《南宁市异地居住或驻外工作人员选择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8、特殊原因未能直接持卡在定点医院结算的,提供相关证明及就诊情况说明;

  9、委托他人代办的,须提供申请人的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验原件)。

  10、参保居民转诊转院就医的,须提供双向转诊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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