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导语 结婚登记需要什么材料?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
办理材料:
(一)提交材料
1、有效常住户口簿(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本人情况一致。当事人是离婚或丧偶的,须注为“离婚”或“丧偶”);
2、有效居民身份证;
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登记机关提供表格)。
(二)照片
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申请条件:
1、当事人必须符合国家法定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2、当事人双方自愿结婚;
3、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5、当事人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6、当事人双方或者一方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7、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共同到辖区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8、结婚登记当事人提交本人的有效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与常住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9、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宁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结婚】,可获南宁结婚登记预约入口、预约取消入口、结婚证办理、补办等办理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