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外国人办理就业许证的材料要求

导语 外国人如果想在南宁工作,南宁市外国人办理就业许证的材料有什么要求?南宁本地宝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办理就业许可证书的材料要求

  1.拟聘用外国人原因的报告(原件1份,由用人单位出具并加盖公章);

  2.填写完整的《聘用外国人就业申请表》、《外国人就业登记表》(原件各1式3份,相应位置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3.拟聘用的外国人履历证明(原件1份,由其本人签字及用人单位加盖公章);

  4.聘用意向书(原件1份,由用人单位加盖公章;由出资方或公司总部派遣的人员,可提供委派书替代,委派书应当写明委派事由、职务、委派期限等内容);

  5.拟聘用的外国人从事该项工作的资格证明及其盖有单位印章的确保真实性的中文翻译文本(指拟聘用的外国人应有从事其工作的专业技术和从事该工作两年以上的工作经历材料等。本人两年以上工作经历材料为原件外,其余均为复印件1份,并验原件);

  6.外国人的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

  7.用人单位属企业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外商投资企业还应提供批准证书,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或外企驻当地代表机构等用人单位提供登记证,其他类型的用人单位提供有关政府批文(复印件1份,验原件);

  8.外国人近期正面免冠半身、规格为2寸相片3张,用于张贴《外国人就业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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