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陪产假规定

导语 南宁陪产假有什么政策规定?南宁陪产假多少天?南宁陪产假工资怎么计算?南宁陪产假怎么申请?南宁本地宝为你详细解答!

陪产假规定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分娩后,除享受国家规定的生育假期以外,一孩增加产假六十天,二孩增加产假七十天,三孩增加产假八十天。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五天。”

陪产假办理

办理材料

身份证、结婚证和准生证

办理地点

直接咨询公司的人事部门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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