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指南

导语 投保在很多人脑海是件麻烦的事情,但是事实又是否是这样呢?只要清楚所有的程序一切都好办,下面就一起来看看南宁本地宝保险参保指南。

办理条件

职工医保

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城乡居民医保:

(一)具有南宁市户籍或者南宁市居住证,除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外的城乡居民。

(二)南宁市内在校学生。

(三)符合相关规定但未就业的港澳台人员、外国人。

(四)农林场、农垦职工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困难的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五)灵活就业人员可自主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办理材料

1.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的单位新增在编人员,提供: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增员申报表》,原件和电子文档各1份;

(2)录用(招聘)通知书或调动通知书(调令或干部任职文件),复印件1份;

(3)具有工资审批职责部门核定的工资表,复印件1份;

2.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在职人员、高等学校“非实名人员控制数” 在职人员、公办中小学“聘用教师控制数”在职人员,提供: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增员申报表》,原件和电子文档各1份;

(2)《 年度事业单位增人计划下达通知书》或机构编制部门的审批材料,复印件1份;

(3)具有工资审批职责部门核定的工资表,复印件1份;

3.企业新增人员、机关事业单位新增编外人员,提供:

(1)《用人单位人员增员申报表》,原件和电子文档各1份;

(2)属于非全日制用工或兼职人员增加工伤保险的,还需提供《非全日制用工合同》或兼职材料,复印件1份。

4.灵活就业人员,提供:

(1)《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登记表》,原件1份;

(2)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验原件;

(3)委托办理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验原件;或提供委托书,原件1份。

注:所提供的复印件均应有申请人本人签名或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办理流程

城镇居民

(一)在校学生以学校、托幼机构为参保单位,由学校、托幼机构负责本校学生申报参保资料的填写、审核、汇总等工作,并到所属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二)其他城镇居民以社区为参保单位,由所属社区居民委员会按规定对其申报的资料进行审核、汇总后,到所属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城镇职工

用人单位和个人应按照规定,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手续;新成立的用人单位,应当在成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手续。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间

灵活就业人员:即时办结;单位:8个工作日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8:00-12:00, 15:00-18:00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地点

一、职工医保:

南宁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地址

二、城乡居民医保:

(一)普通居民或者在校学生零星参保的,参保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所属社区(村)居委会,填写《南宁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校学生参保花名册》(加盖学校公章),工作人员审核后进行系统录入。

(二)属于享受个人缴费补助对象的,由主管部门统一参保登记。

(三)属于在校学生统一参保的,由学校老师收集本校学生参保信息后,提供材料到医保服务大厅、各城区服务点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温馨提示:持居住参保人员需要同时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南宁市居住证办理参保登记业务。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宁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医保】,可获南宁医保查询,医保报参保+缴费+报销指南,定点零售药店及定点医疗机构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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