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住房公积金转移(内部)

导语 南宁住房公积金内部转移需要哪些资料?现在就跟南宁本地宝的小编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够帮助你。

  职工办理内部转移、合并所需材料(本中心缴存单位之间转移)

  (一)《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审批表》一份;

  (二)调入单位任命文件、调令或与新单位所签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三)以上第(二)点材料无法提供的,由新入职单位提供在职证明(证明包含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入职时间等具体信息,加盖新单位的公章)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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