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社保参保指南
导语 南宁社保参保分为:单位参保登记和个人参保;其中个人参保必须是南宁市户籍、未参加过任何社会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
参保条件
1.单位增加人员
参保单位因新招录、调入、单位合并增加人员。
2.灵活就业人员
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无雇工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灵活就业人员,可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参保材料
1.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的单位新增在编人员,提供: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增员申报表》,原件和电子文档各1份;
(2)录用(招聘)通知书或调动通知书(调令或干部任职文件),复印件1份;
(3)具有工资审批职责部门核定的工资表,复印件1份。
2.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在职人员、高等学校“非实名人员控制数” 在职人员、公办中小学幼儿园“聘用教师控制数”在职人员,提供: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增员申报表》,原件和电子文档各1份;
(2)《 年度事业单位增人计划下达通知书》或机构编制部门的审批材料,复印件1份;
(3)具有工资审批职责部门核定的工资表,复印件1份;
3.机关事业单位新招录(新招聘)、调动工作人员优先参加工伤保险,提供: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增员申报表》,原件和电子文档各1份;
(2)正式录用(聘用)批复文件或正式调动批准文件(干部调动通知),复印件1份;
4.企业新增人员、机关事业单位新增编外人员,提供:
(1)《用人单位人员增员申报表》,原件和电子文档各1份;
(2)属于非全日制用工或兼职人员增加工伤保险的,还需提供《非全日制用工合同》或兼职材料,复印件1份。
5.灵活就业人员,提供:
(1)《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登记表》,原件1份;
(2)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验原件;
(3)委托办理的,提供上述(2)中提到的委托人证件复印件1份,代办人身份证,验原件,委托书,原件1份。
注:所提供的复印件均应有申请人本人签名或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参保流程
(一)现场办理
参保单位因新招录、调入、单位合并等原因增加人员,可到任一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现场办理;
(二)网上办理
开通了南宁人社网上办事大厅的单位,也可使用单位数字证书(ukey)登录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首页“南宁人社网上办事大厅”办理,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南宁企业职工社保缴费线上办理入口及流程参保地点
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金湖部
办公地址:青秀区东悦巷6号
联系电话:0771-12345、12333
服务事项:人社“一门式”服务事项受理;社会保险征缴、待遇业务经办及社会保险政策咨询等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自治区、南宁市规定的放假日除外
参保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办理费用:不收费。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宁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社保】,可获社保账户查询,缴费凭证查询,办理指南及入口,社保卡制卡进度及领取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