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居住证办理材料

导语 南宁居住证办理需要什么材料?小编整理了南宁居住证办理材料,希望在你办理居住证的过程中帮到你。

  办理材料:

  1.广西居住证办理流动人口居住登记表或广西居住证补(换)领、签注及登记项目变更申请表

  2.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身份证件

  3.居住地住址证明或就业证明或就读证明

  居住地住址证明:

  1.房屋权属证明:

  提供以下材料之一的原件或复印件(只需标明房屋地址、权属人及盖章信息页): (1)商品房的:①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②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2)集资建房、市场运作房、单位住房的:①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②房管部门出具的出售国有住房和集资建房相关文件;③集资或市场运作购房协议。 (3)自建房的:①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②国有土地使用证;③集体土地使用证;④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⑤建房开工证;⑥有关部门颁发的房契或地契;⑦有关部门(城建、规划、国土、乡镇土地管理部门等)签发的准建证明;⑧住建、国土、规划、乡镇土地管理等部门开具的房屋产权证明。

  2.租赁合同或借(寄)住居住证明:

  以租赁、借(寄)住他人合法房屋申领居住证时才需提供,其他不用提供。 1.属公共租赁住房的:提供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协议)或公共租赁住房相关管理单位出具的审核登记表等证明; 2.租赁房产的:提供仍在租赁期内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限于市一级房产部门出具)或房屋租赁合同 3. 借(寄)住的:提供房屋所有人对申领人出具的居住证明。

  就业证明:

  提供以下材料之一的原件或复印件:

  (1)仍在履行期限内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如与个体工商户或农村承包经营户签订合同可不加盖公章);

  (2)仍在经营期限内的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南宁市行政审批局—证通证照)或社会团体登记注册证明;

  (3)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证明材料,如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就读证明:

  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1.在本市小学、中学取得学籍并就读的,提供由所在学校出具的就读证明或本人学生证;

  2.在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和具有研究生培养资格的科研机构取得学籍并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提供由所在学校或科研机构出具的就读证明或本人学生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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