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缴存人死亡公积金销户提取材料
导语 南宁缴存人死亡公积金销户提取需要准备《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缴存人死亡材料或被宣告死亡的法律文书(原件);前来办理的继承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继承关系材料。
办理材料:
1.《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
2.缴存人死亡材料或被宣告死亡的法律文书(原件);
3.前来办理的继承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
4.继承关系材料(原件)。
注意事项:
(1)需由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办理(任一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均可办理),提供继承关系材料包括结婚证、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被继承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关系证明、继承公证书或生效的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
(2)没有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其他法定继承人办理,提供继承公证书或生效的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由遗嘱继承人继承或受遗赠人接受遗赠的,提供继承公证书或生效的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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