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区直公积金单位房贷款申请办理材料

导语 南宁区直公积金单位房贷款申请需要准备什么证件?材料有哪些?南宁本地宝为您带来相关信息!

  申请材料:

  注意事项:

  (一)请办理业务时一次性提供完整的申请资料。

  (二)建议售房单位在办理贷款业务前与房产部门联系确定房屋地址、测绘房屋面积,确认可否办理房屋抵押,并提供购房合同样本给我中心审核相关条款。

  (三)请于办理业务前预先选定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贷银行,并准备该行的个人还款账号。

  (四)手写资料必须使用钢笔或水性笔填写,字迹清晰易辨。申请材料中如有公证文书,需提供原件3份。

  (五)产权共有人未满18周岁且未办理身份证的,需提供户口本原件核验。

  (六)借款人婚姻状况不能通过自治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获取信息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核验。

  (七)申请贷款时,借款人夫妻双方及产权共有人均须到场面谈面签。

  (八)未尽事宜以《广西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规范》和《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直分中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修订)》为准,若相关政策发生变化以新政策为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宁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获取公积金办理预约,账户查询,提取+贷款+缴存+转移办理指南、网上办理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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