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入学办理指南

导语 南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入学办理需要什么条件?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南宁本地宝为您带来相关信息!

  办理条件:

  父母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申请在我市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办理材料:

  1. 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与适龄少年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双方户口簿);

  2. 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市市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

  3. 合法住所证明(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市市区内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房屋租赁证明等4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4. 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市市区务工证明(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证明、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以上四项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核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办理流程:

  个人申请→学校初审→教育行政部门复核后统筹安置→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办理时间:

  每年4月-7月,详情请登录南宁市教育局,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官网了解

  办理地点:

  相关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各中小学

  办理时限:

  5个月

  办理机构及联系电话:

  南宁市教育局2807209

  兴宁区教育局3290957

  江南区教育局4887918

  青秀区教育局5826379

  西乡塘区教育局2802396

  邕宁区教育局4724851

  良庆区教育局4505255

  高新区教育局5816845

  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4950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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