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入学条件

导语 南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办理小学入学需要什么条件?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呢?南宁本地宝为您带来相关信息!

  办理条件:

  父母在本城区内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随父母在城区内居住且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对象须年满 6 周岁。

  办理材料:

  1. 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与适龄少年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双方户口簿);

  2. 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市市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

  3. 合法住所证明(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市市区内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房屋租赁证明等4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4. 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市市区务工证明(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证明、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以上四项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核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办理机构及联系电话:

  南宁市教育局2807209

  兴宁区教育局3290957

  江南区教育局4887918

  青秀区教育局5826379

  西乡塘区教育局2802396

  邕宁区教育局4724851

  良庆区教育局4505255

  高新区教育局5816845

  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4950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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