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普通高中转入办理指南

导语 南宁市普通高中转入办理需要什么条件?准备什么材料?南宁本地宝为您带来相关信息!

  办理对象:

  已取得普通高中学籍的在校学生

  办理材料:

  1.学生家庭户口本(核原件,不需留复印件)。

  2.广西以外的省份学生转入的,提供原就读地招生考试院出具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原件,1份)。

  办理流程:

  办理时间:

  每学期开学前一周至开学后两周。高三第二学期原则上不办理转学(需要回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的高三学生除外)。休学期间不办理转学。

  办理时限:

  学校、主管教育局各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南宁市教育局:0771-2807230;兴宁区教育局:0771-3290957;

  江南区教育局:0771-4887965;青秀区教育局:0771-5826379;

  西乡塘教育局:0771-2802396;邕宁区教育局:0771-4724851;

  良庆区教育局:0771-4505255;武鸣区教育局:0771-6226063;

  高新区教育局:0771-5816845;经开区教育局:0771-4950793;

  东盟经开区教育局:0771-6301354;横县教育局:0771-7227332;

  宾阳县教育局:0771-8222288;上林县教育局:0771-5222365;

  马山县教育局:0771-6819787;隆安县教育局:0771-6526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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