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新就业博士研究生货币补贴发放标准

导语 已取得南宁市本级公租房保障资格尚未实物配租的非低收入轮候家庭和个人可以申请领取货币补贴保障!南宁市公租房货币补贴保障面积标准为家庭人均保障建筑面积13平方米,每个家庭最高保障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

  新就业博士研究生公租房货币补贴

  发放标准:

  南宁市公租房货币补贴保障面积标准为家庭人均保障建筑面积13平方米,每个家庭最高保障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

  新就业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补贴600元。

  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新就业毕业生申请货币补贴需要的材料:

  1.主申请人身份证件;

  2.有效的毕业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在线验证码;属于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或境外的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认定材料;

  3.主申请人提供自治区或南宁市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连续缴纳三个月基本养老保险材料(申请货币补贴当月前三个月),南宁市社保部门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材料不需要申请人提供,由受理、审核部门通过信息共享核验;

  4.主申请人或其配偶的住房租赁备案材料(住房租赁备案纸质材料不需要提供,由受理、审核部门通过信息共享核验);

  5.主申请人在南宁市范围内开户的中国建设银行账号。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宁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货币补贴】,可获公租房货币补贴申请条件材料、网上申请入口及流程、申请网点、通过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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