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
导语 南宁参加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待遇领取地在本经办机构且按规定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
申请条件: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距60岁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至60周岁,可以在领取待遇前一次性补缴不足年限的缴费部分,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60岁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参保人补缴应缴或中断缴费期间的保险费,政府不给予缴费补贴。
办理材料:
1.居民身份证,验原件;
2.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折),复印件1份。
办理方式:
1.现场办理:县级社保经办机构、乡镇(街道)社保中心或村级社保服务窗口。
2.网上办理:登录广西“数智人社”网上服务大厅、广西人社APP。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宁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城乡养老】,获南宁城乡养老保险参保登记条件+材料;线上办理入口+流程;线下办理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