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广西哺乳假多长时间

导语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女职工,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可以享受不超过十二个月的哺乳假。

  根据新修订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

  第二十八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女职工,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可以享受不超过十二个月的哺乳假;哺乳假期间,其工资、津贴、补贴按照总额的百分之八十核发;享受哺乳假的职工,不影响晋级、工资调整和工龄计算。

  需要注意的是,哺乳假应连续休。

  第二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妇女就业合法权益,为因生育影响就业的妇女提供就业服务。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鼓励用人单位采取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措施,支持家庭生育、养育。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宁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产假】,可获广西产假+护理假+育儿假+哺乳假最新规定、南宁生育津贴领取等。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