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加大公积金对缴存人租房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支持力度政策解读
导语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了《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大住房公积金对提取人租房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支持力度的通知》。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关于加大住房公积金对缴存人租房
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支持力度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政策制定背景
为了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缴存人住房需求的作用,加大对租房及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使用的力度支持,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大住房公积金对缴存人租房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支持力度的通知》(桂建发〔2022〕7号)的文件要求,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了《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大住房公积金对提取人租房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支持力度的通知》。
二、主要内容解读
(一)增加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频次
租房提取频次由每年可提取一次调整为每月可提取一次(当月未提取的,可多月累计提取)。
例1:张三2022年8月以租房原因申请提取了住房公积金,从2022年9月起,张三可以租房原因于2022年9月、2022年10月……每月提取一次。
例2:张三2022年7月以租房原因申请提取了住房公积金,2022年8至2023年1月均未再进行租房提取。2023年2月,张三以租房原因申请提取时,提取金额从2022年8月起算至2023年2月,总共计算7个月的提取金额。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开通线上办理渠道,申请人可通过管理中心网站或微信公众号、爱南宁APP(搜索“南宁公积金”)、支付宝APP(搜索“南宁公积金”)登录个人网厅,“零材料”自助办理租房提取。
(二)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政策进行调整
1.拓宽提取申请对象
将房屋所有人的父母、子女纳入提取人范围。房屋所有人及配偶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不满足本户加装电梯既定提取额度的,不足部分可由房屋所有人的父母、子女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补足,有利于减轻缴存职工加装电梯的经济负担。
例:张三名下有一套住宅进行了加装电梯,所有符合条件的提取人为张三、张三配偶、张三父亲。张三及配偶进行提取后,提取额度不足部分,张三父亲可进行补足提取。
该提取业务的提取人可在三年内多次提取(同一自然年度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都应由张三及配偶先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后,不足部分由张三父亲补足提取。三人提取总额达到规定的可提额度后,不可再进行提取。
2.调整提取额度核定方式
将可提取金额的核定方式由原来的需要提供付款凭证按实际支付金额确定,调整为采取既定额度核定,即明确每层楼住户加装电梯的可提取额度,提取人可按该额度提取,无需再提供各类加装电梯费用的付款凭证。
例:张三名下有A住宅位于7楼进行了加装电梯,如采取既定额度核定的,可提取总额为45000元。
如楼层不在上述范围内或实际支付加装电梯费用超过上述额度的,《通知》规定提取人可另行提供加装电梯协议、付款票据等材料,经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实后按实际支付的加装电梯费用予以审批。
例:张三名下位于1楼的住宅进行了加装电梯,张三可提供加装电梯协议、付款票据等材料,经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实后按实际支付的加装电梯费用予以审批。
需要注意的是,所有符合提取条件的提取人,应以同一种提取方式办理,首次办理时已选定提取方式的,不再更改。
例:张三名下的A住宅进行了加装电梯,所有符合条件的提取人为张三、张三配偶、张三父亲。张三前来办理时选定了定额核定方式进行提取,则张三配偶、张三父亲办理及张三再次办理A住宅的加装电梯提取时,也应同为以定额核定方式办理。
3.延长了提取时限、增加了频次
将提取时限由两年内可提取延长至三年,并将提取次数由两年内提取一次增加到三年内可每年提取一次,确保提取人尽量可使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本户加装电梯的费用。
例:张三名下有一套住宅在某小区的A栋8楼,该栋住宅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签发日期为2022年9月1日,张三可自2022年9月1日至2025年9月1日三年之内每一自然年度内申请提取一次,总提取额度不超出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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