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导语 南宁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跨自治区、市、县(市、区)迁移户籍,需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可以办理转移接续。

  办理材料: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表》,原件1份;

  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验原件;

  3.在转入地还未参保登记的,还需提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原件1份。

  注:县社保机构在收到转入申请的5个工作日内向转出地县社保机构发送《接收函》;收到转出地县级社保机构《转出审批表》和转移基金后5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地点及办理机构:

  横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地址:横州市横州镇西城路2号

  宾阳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地址:宾阳县宾州镇城中社区大街520号

  上林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地址:上林县大丰镇新华路68号

  马山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地址:马山县白山镇威马大道207号(县消防大队对面)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公大楼一至二楼

  隆安县社会保险事业局

  地址:隆安县城厢镇城南路14号

  兴宁区劳动保障管理中心

  地址:南宁市兴宁区厢竹大道63号兴宁政府

  江南区劳动保障管理中心

  地址:南宁市江南区壮锦大道19号

  青秀区劳动保障管理中心

  地址:南宁市东葛路68号

  西乡塘区劳动保障管理中心

  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衡阳西路39号

  邕宁区劳动保障管理中心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仙葫大道福兴路3号

  良庆区劳动保障管理中心

  地址:良庆区玉洞大道11号

  武鸣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地址:南宁市武鸣区新城路49号

  东盟区社会保障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华大道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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