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买房提取公积金流程

导语 缴存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自住住房是指职工及配偶在工作地、户籍地、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居住并拥有所有权的住房,包括普通商品房、自建房、全额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等。

  一、网上提取流程:

  登录新版个人网厅进入网厅主界面后,点击“智能核验提取”,按提取类型点击“购房提取”办理在线提取业务。

  第一步:仔细阅读购房提取声明,知晓后进行确认。

  第二步:选择所提取的房屋类型,并阅读温馨提示,完成后点击“下一步”。

  第三步:核对所购房屋相关信息,并可再次阅知温馨提示,完成后点击“下一步”(提示:请仔细检查所选房屋的信息,房屋产权证编号录入是否准确。如房屋信息有误、缺失,请按温馨提示的步骤进行处理)。

  第四步:最终确认提交提取申请,等待后台审核划转资金

  二、线下提取审批流程: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宁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获取公积金办理预约,账户查询,提取+贷款+缴存+转移办理指南、网上办理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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