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居住在本市行政范围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法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2、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1.年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凭居民户口簿到现居住地就近的各县(市、区、开发区)公安(分)局、派出所办证点申请办理。
2.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申请人居民户口簿代为申请居民身份证,但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时申请人必须到场;申请人居民身份证的领取,可由监护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代为领取。
1.年满16周岁广西区外的户籍公民,异地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还需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并交验居民户口簿和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确认提交信息的准确、真实性,签订书面承诺书。
2.未满16周岁广西区外的户籍公民,在监护人陪同下向现居住地就近的各县(市、区、开发区)公安(分)局、派出所办证点提出申请,并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交验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如未登记与监护人亲属关系还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监护人居民身份证;监护人合法稳定就业、居住或者申请人合法稳定就学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确认提交信息的准确、真实性,签订书面承诺书,且须拍照留存与监护人同框的图像信息。
温馨提示:申请人户口与父(母)户口在同一户的,交验居民户口簿;申请人户口与父(母)户口不在同一户,出生医学证明能够体现监护关系的,交验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和出生医学证明;申请人户口与父(母)户口不在同一户,且出生医学证明不能体现监护关系的,交验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或收养登记证。
1、居民携带户口簿到辖区派出所进行二代证人像信息采集,办理二代证申领手续并登记指纹;
2、到派出所相片拍摄室进行人像信息采集;
3、到户籍窗口核对户口信息;
4、采集指纹信息,缴纳工本费;
5、到派出所户籍窗口领取身份证,也可等待邮寄上门。
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
点击查询>>南宁各区县派出所电话地址
办理时限:
广西区外户籍公民:自受理成功之日起,9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广西区内户籍公民:自受理成功之日起,市、县城区范围内5个工作日、偏远地区8个工作日。温馨提示:选择邮政寄递服务的,城区2个工作日,偏远地区4个工作日内寄达收件地址。
办理费用: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免费。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宁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身份证】,获南宁身份证办理+换证指南、办理进度查询、异地身份证(首次/换补)+临时身份证办理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