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团队旅游签注申请:
参加国家旅游局指定的有经营赴台游业务资质的旅行社组织赴台湾团队旅游的
个人旅游签注申请:
开放赴台湾个人旅游城市的南宁市户籍人员,或者符合规定条件的非南宁市户籍人员,申请赴台湾个人旅游的。
(一)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一份
(二)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制证相片一张(免费照相的无需提交)
(三)居民身份证
(四)未满十六周岁的,应当由监护人陪同,并提交:
1.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需提交本人户口簿。
2.监护证明(《出生医学证明》或者监护关系公证书等)
3.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
4.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并提交:
(1)监护人的委托书
(2)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
(五)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还需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证明(由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出具意见的单位公章)。
(六)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军校学员还需提交相应身份证明:
1.军官证
2.士兵证
3.警官证
4.军校学员证
(七)居住证持有人除提交上述相应材料外,还需提交居住证。
(八)本市户籍人员的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户籍的配偶、子女、父母(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异地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和个人旅游签注,除提交上述相应材料外,还需提交:相关亲属关系证明材料(配偶关系交验结婚证、子女关系交验出生证明、父母关系提交其本市户籍子女出具的书面说明)。
(九)非南宁市户籍的就业和就学人员及其配偶、未满十六周岁的子女异地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和个人旅游签注(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除提交上述相应材料外,还需提交:
1.就业人员需提交社保部门出具的在就业地连续一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2.就学人员需提交在读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含)}所出具的就读证明
3.就业和就学人员的配偶、未满十六周岁的子女,除提交上述相应材料外,还需提交:能证明相应亲属关系的下列材料之一(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
现场办理流程
受理 → 审核 → 审批签发 → 制证 → 发证
南宁市出入境管理支队
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A座
电话:12367
出入境管理支队良庆受理点(预约办证点)
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11号(良庆区政府政务中心二楼)
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发。其中,受理1个工作日内,审核2个工作日内,审批2个工作日内,制证2个工作日内。
办理费用
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每证60元;一次签注:每件15元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宁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台湾通行证】,可获往来台湾通行证申领/签注/换补办理指南、办理网点、照片要求;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办理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