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机动车报废年限一览表

导语 南宁各个车型的机动车报废年限是什么?南宁本地宝为您带来相关信息!

车型
报废年限
可否延缓
最高可延
强制报废年限
依据
非营运客车
九座以下(含)
15
不限
签注至2099年12月31日
《关于调整汽车报废标准若干规定的通知》(国经贸资源[2000]1202号)
九座以上
10
10
20年
旅游客车
10
10
20年
汽车报废标准(1997年修订)(国经贸经[1997]456号)、《关于调整轻型载货汽车报废标准的通知》(国经贸经〔1998〕407号)
营运(非出租)客车
10
5
15年
轻货、大货
10
5
15年
微货、19座以下出租车
8
8年
20座以上出租车
8
4
12年
带拖挂货车、矿山作业车
8
4
12年
汽车报废标准(1997年修订)(国经贸经[1997]456号)
吊车、消防车、钻探车等专用车
10
适当
签注至2099年12月31日
全挂车
10
5
15年
《关于实施〈汽车报废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公交管[1997]261号)
半挂车
10
5
15年
半挂牵引车
10
5
15年
三轮农用
6
3
9年
农用运输车报废标准
四轮农用
9
3
12年
国经贸资源(2001)234号
正三轮摩托
7–9
3
10–12年
摩托车报废标准暂行规定(经贸委、计委、公安部、环保总局联合发文第33号)
其它摩托
8–10
3
11–13年
其它汽车
10
5
15年
汽车报废标准(1997年修订)(国经贸经[1997]4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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