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南宁市随迁子女升学材料需要什么

导语 2018南宁市随迁子女升学材料需要什么?南宁本地宝为您带来相关信息!

  报名所需材料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与适龄少年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双方户口簿)。

  2.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市市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

  3.合法住所证明(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青秀区内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房屋租赁证明等4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说明:如果是租房子居住的,需签定无房承诺书、提供家庭父母无房证明、租住地居委会或单位证明。

  4.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市市区务工证明(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证明、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贴心提醒

  1.《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必须父母双方都要持有。

  2.住所证明分为几种情况:

  (1)如已购买商品房的,应该提供房产证或者购房合同;

  (2)如在市区内租房子住的,应该提供租房合同和租住地居委会提供的租赁证明,租赁证明主要写清楚随迁子女家庭基本情况,并写明在南宁市长期租住在哪个城区、哪一条路、哪一个小区、多少栋多少号,同时需加盖居委会公章。

  3.关于务工就业证明:

  (1)务工就业证明如果提供的是工商营业执照,则在执照上必须有家长的名字;

  (2)如果提供的是劳动用工合同,必须用的是规范格式的合同文本,用人单位必须签字盖章。

  务工就业证明父母双方都必须持有,以此证明父母双方都已到我市市区内务工,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

  4.《劳动用工合同》的特殊情况

  (1)如父母双方已在我市开公司或商店经营,营业执照上只有一方的名字,在确定父母双方已长期在我市务工的前提下,营业执照上有名字一方可以与没有名字的另一方自行签订规范文本格式的合同。

  (2)如父母离异,只需提供学生法定监护人的材料即可。

  (3)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用工合同》只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签字盖章即可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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