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不动产首次登记办理指南

导语 南宁土地不动产首次登记办理需要什么材料?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南宁本地宝为您带来相关信息!

  一、办理材料

  (一)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1份(统一格式,在受理地点领取或从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上下载, A4纸规格,双面打印)。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

  1、申请人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必须为当年已年检,否则应当提供无法按时年检理由的书面说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登记的法定代表人已变更的,应当提供法定代表人变更的有效文件,复印件1份)

  2、申请人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组织机构代码证必须为当年已年检,否则应当提供无法按时年检理由的书面说明;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登记的法定代表人已变更的,应当提供法定代表人变更的有效文件,复印件1份)

  3、申请人为个人的,个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复印件1份。

  (三)委托办理的,提供经办委托书,原件1份。(个人委托需提供委托书,本人亲自申请的,无须提供)

  (四)权属证明材料:

  1、以划拨方式取得使用权的,提供建设用地批复、《建设用地批准书》、红线图复印件各1份,《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结清划拨使用费的证明原件各1份,缴款的非税票复印件1份。

  2、以出让方式取得的,提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补充协议、结清地价款通知书原件各1份,缴契税的《税收缴款书》、建设用地批复、《建设用地批准书》、红线图复印件各1份。

  3、以租赁方式取得的,提供土地租赁合同和土地租金缴纳凭证等相关材料。

  4、以作价出资或入股方式取得,作价入股批准文件。

  5、以授权经营方式取得,土地资产授权经营批准文件。

  6、在原邕宁县国土局办理土地审批供地手续的,须先到市国土局审批办核查宗地手续是否完善,出具宗地已结清地价款证明,原件1份;如需完善用地手续的,应提供与国土局签订的《宗地补充协议书》、原邕宁县政府核发的《建设用地许可证》或《建设用地批准书》(原件1份)。

  (五)申请个人(单位)应提交宗地位置照片,远照及近照两张,原件1份。

  (六)门牌证明,复印件1份;(涉及门牌变更的须提供,收复印件)

  (七)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材料1套,原件1份。(委托具有资质的部门出具)

  (八)需要提交补充的相关材料。

  特别说明:申请人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凡是要求提供复印件的,须同时提供原件核对,如申请人为单位的需加盖公章。(如原件已被其它单位收取存档,须加盖存档单位的公章或档案查档章)。提交的图纸必须按原件比例复印,不能拼接缩印。

  二、办理流程

  1、准备材料

  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材料、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等

  2、提交申请

  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申请不动产登记

  3、受理审核

  不动产登记机构根据申请事项进行受理并依法对申请材料作进一步审查。

  4、登簿发证

  不动产登记机构对符合条件的登记事项记载在登记簿中,完成登记。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三、办理时限

  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收费标准

  (一)登记费:550元/件(含一本证书工本费)

  (二)证书工本费:10元/本(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10元工本费和5元印花税)

  (三)印花税:5元/本(代税局收)

  五、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各受理(合作服务)点

  市民中心受理点(南宁市五象新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B、C座6层)

  业务咨询电话:0771-5609391

  业务进度查询电话:0771-5609393

  园湖受理点:南宁市青秀区园湖路35号房产大厦

  青秀受理点:南宁市青秀区滨湖路80号

  江南受理点:江南区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4楼D区

  光大银行桂雅支行合作服务网点:青秀区朱槿路6号中越路和桂雅路交叉口保利铭门一层

  光大银行建政支行合作服务网点:青秀区建政路31号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宁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不动产】,可获不动产预约入口及指南、办证进度查询、办理+补证+变更指南、个人档案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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