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换发不动产权证书办理指南
导语 南宁换发不动产权证书办理需要什么材料?办理费用是多少?南宁本地宝为您带来相关信息!
办理材料:
(一)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1份;(在受理窗口打印或网上下载)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三)委托书,原件1份;(委托代理需提供)
(四)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含房屋所有权证及共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房屋他项权证、土地他项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明等),原件1份;
(五)房屋门牌证明,复印件1份;(房屋门牌变更的,须提交)
(六)抵押权人同意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变更证明,原件1份;(房屋、土地有抵押的,须提交)
(七)原邕宁县核发的土地权属证书未在市国土局办理过其他登记的,提交用地批复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购地协议)、地价款缴纳凭证。如无法提供出让合同或与开发区签订购地协议的,须提供结清地价款证明,复印件1份;(需对比原件)
(八)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原件1份;(不动产界址发生变化,或界址无变化但未进行过权籍调查或无法提供不动产权籍调查表的,须进行不动产权籍调查)
(九)经转商换证材料:经适房管理中心批准文件、补交差价款的完税票据或《结清地价款通知书》原件1份;
(十一)需要提交补充的相关材料。
特别说明:申请人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凡是要求提供复印件的,须同时提供原件核对,如申请人为单位的需加盖公章。(如原件已被其它单位收取存档,须加盖存档单位的公章或档案查档章)。提交的图纸必须按原件比例复印,不能拼接缩印。
办理时限
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
收费标准
(一)证书工本费:10元/本。(每增加一位产权人加收10元工本费和5元印花税);
(二)印花税:5元/本。(代税局收取)
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各受理(合作服务)点
市民中心受理点(南宁市五象新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B、C座6层)
业务咨询电话:0771-5609391
业务进度查询电话:0771-5609393
园湖受理点:南宁市青秀区园湖路35号房产大厦
青秀受理点:南宁市青秀区滨湖路80号
江南受理点:江南区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4楼D区
光大银行桂雅支行合作服务网点:青秀区朱槿路6号中越路和桂雅路交叉口保利铭门一层
光大银行建政支行合作服务网点:青秀区建政路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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