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武鸣区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休学怎么办理

导语 南宁武鸣区区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休学怎么办理?需要什么材料?南宁本地宝为您带来相关信息!

  申报条件:

  符合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条件的。

  申报材料:

  (一)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提交的书面申请,写明延缓入学或休学的原因(原件一份),附上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二)医院诊断证明或医疗鉴定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三)免(缓)学/休学/复学申请表(一式三份)。

  办理地点:

  武鸣城区兴武大道161号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办理时间:

  冬令时: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夏令时: 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收费标准:不收费

  咨询电话:07716214569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责任事项:

  1.受理阶段责任: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阶段责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应当告知并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

  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许可决定、审核意见或不予准许决定,法定告知(不予核准的书面告知并说明理由)。

  4.送达阶段责任:制发许可决定书,按规定抄送有关部门、信息公开。

  5.事后监管阶段责任:建立行政许可档案,加强监督检查。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承担的责任。

  责任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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