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南宁江南区个别学生小升初报名条件及材料
导语 本市城区户籍适龄学生需要准备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稳定住所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及备案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4项材料中的任何1项材料,还有全国学籍基本信息表。
一、小学升初中“个别学生”范围
“个别学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现就读小学在南宁市市区外(含兴宁区、江南区、青秀区、西乡塘区、邕宁区、良庆区、高新区、经开区、武鸣区、东盟经开区乡镇小学)、或就读小学在南宁市市区内的邕宁区、良庆区、经开区、武鸣区、东盟经开区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初中需到南宁市市区就读且合法稳定住所材料登记地址在江南区辖区内(不含乡镇、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本市城区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二、报名材料
(一)本市城区户籍适龄学生
1.户口簿(如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少年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各自户口簿);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稳定住所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及备案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4项材料中的任何1项,且登记地址在南宁市江南区辖区内,不含江南区乡镇和经济技术开发区);
3.全国学籍基本信息表。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户口簿(如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少年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各自户口簿);
2.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所持《居住证》;
3.合法稳定住所材料(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南宁市江南区内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及备案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4项材料中的任何1项);
4.合法稳定就业材料(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凭证、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1项);
5.全国学籍基本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