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南宁市城区初中招生报名对象
导语 本市城区户籍适龄学生(含适龄残疾学生)应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家庭住址为依据免试就近入学。
一、招生对象
(一)已完成小学教育的本市城区常住户籍适龄学生(含适龄残疾学生)。
(二)父母双方在本市城区内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已完成小学教育随父母在城区内居住且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二、入学原则
(一)本市城区户籍适龄学生(含适龄残疾学生)应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家庭住址(房产登记地址,下同)为依据免试就近入学。
(二)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并按合法稳定住所地址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三、时间安排
(一)4月18日前,各小学召开小学毕业生家长会指导家长填报初中入学信息。
(二)4月19日—4月30日,各小学填报小学毕业生信息。期间,小学阶段在市区外就读、初中需回到我市市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以及户籍新迁入市区的小学毕业生,其家长持有关证明材料就近到有关城区教育局指定地点办理信息登记手续,具体办理时间、地点及程序由各有关城区教育局另行公布。
(三)5月中上旬,民办初中进行电脑随机录取。
(四)7月3日—7月4日,公办初中统一报名。
(五)7月中下旬,各初中发放初中入学通知书。
如因疫情防控需要调整招生时间的,有关安排将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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