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半年南宁宾阳县教师资格认定材料

导语 2021年上半年南宁宾阳县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时间为6月28日至7月6日,认定地点为宾阳县政务服务中心。

  1.现场确认时间:

  2021年6月28日至7月6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现场确认地点:

  宾阳县商贸城金城路66号(宾阳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三区16号教育窗口。

  3.现场确认提交的申请材料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按照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未按规定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现场确认时须检查审核的材料如下: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户籍证明:

  ①户口簿(本人页)原件。(户籍在我县的人员需提供)

  ②居住证原件。(持有我县有效期内居住证的人员需提供)

  ③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台居民需提供)

  ④人事关系证明。(驻广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部队。)

  (3)体检报告。《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附件1)要求A4纸双面打印,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1年),并加盖宾阳县中医院公章。

  (4)证件照。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相片背面标注其姓名、申请教师资格类别(如:张三 小学语文)。提交照片需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体检表照片同底版,不得提供艺术照或大头贴及经过PS处理的照片。

  (5)学历证书原件。申请人取得港澳台学历的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取得国外学历的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学历信息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可不提交学历证书原件。比对验证不成功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除学历证书原件外,还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可提前通过“学信网”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员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可不提交原件。

  (7)委托他人提交现场确认材料的,提供授权委托书(附件2)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宁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教资认定】获南宁各区县教资认定时间+材料+体检医院+现场确认点、申报入口、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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