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在南宁补办身份证需要什么证件
导语 异地受理居民身份证换、补领业务的,符合有关受理条件的则可以到南宁各县(市、区、开发区)公安(分)局、派出所办证点申请办理。
广西区内户籍公民异地申请换、补领居民身份证准备材料:
1. 换(补)领:公民凭居民身份证或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身份证件之一(如:居住证、居民户口簿、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到现居住地就近的各县(市、区、开发区)公安(分)局、派出所办证点申请办理;属广西区内户籍居民如不能出示有效证件,通过人口信息系统人像比对、指纹比对能确认当事人身份的,公安机关也予以受理。
2.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申请人居民户口簿代为申请居民身份证,但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时申请人必须到场;申请人居民身份证的领取,可由监护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代为领取。
广西区外户籍公民异地申请换、补领居民身份证准备材料:
1.换(补)领:公民凭居民身份证或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身份证件之一(如:居住证、居民户口簿、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到现居住地就近的各县(市、区、开发区)公安(分)局、派出所办证点申请办理;
2.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申请人居民户口簿代为申请居民身份证,但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时申请人必须到场;申请人居民身份证的领取,可由监护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代为领取。
注意事项:
1.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需要变更的,应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变更手续后再申请办理;
2.公安机关在办理居民身份证期间将会发送证件受理、领证通知等短信提醒(温馨提示:手机号码归属地为广西区外的无法接收短信提醒),为能及时与您取得联系,请您留下联系的电话;
3.异地受理居民身份证换、补领业务的,符合有关受理条件的则可以到各县(市、区、开发区)公安(分)局、派出所办证点申请办理;不符合有关受理条件的,本人须出示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身份证件(如:居住证、居民户口簿、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进行身份核验,核验通过的可继续申请办理;核验不通过的,请回到原户籍地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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