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户籍居民户口迁往学校怎么办理

导语 南宁公民申请户口迁移,应由申请人本人或者户主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特殊情况需代办的,需申请人出具书面委托书并同时提交代办人的居民身份证。

  申请条件:

  南宁市户籍居民因大中专院校录取需要将户口迁往学校的

  准备材料:

  1.被录取学生的居民户口簿;

  2.被录取学生的居民身份证;

  3.学校录取通知书。

  注意事项:

  1.所有材料上的身份证号码、姓名、民族、出生日期需完全一致。

  2.公民申请户口迁移,应由申请人本人或者户主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特殊情况需代办的,需申请人出具书面委托书并同时提交代办人的居民身份证。属未成年人的,应当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代办。

  3.情形特别复杂的,请持相关材料到派出所户籍窗口咨询办理。

  办理流程:

  受理部门:

  拟迁出地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

  办理时限:

  当场办结

  收费标准:

  免工本费

  办理时间:

  市城区内: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2:00;13:00-17:00;

  “5+2”服务户籍窗口:星期六、星期日 9:00-12:00;

  “天天办”户籍服务窗口:星期六、星期日及节假日 9:00-12:00;

  市县域内: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2:00;15:00-18:00。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宁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落户】,可获南宁购房入户、新生儿入户、居住就业落户、人才落户等办理指南、办理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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