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购房补贴网上申请入口

导语 补贴申请个人先缴纳契税,在补贴申请审核通过后,依审核通过时间,按批次有序发放补贴资金。

  补贴范围:

  (一)购买范围。购买南宁中心城区的首套、二套新建商品住房或新建商品房车位(不含二手住房和二手车位),中心城区具体范围为兴宁区、江南区、青秀区、西乡塘区、邕宁区、良庆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五象新区(经开区),下同。

  (二)时间范围。新建商品住房和新建商品房车位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登记备案时间和契税完税凭证时间均需在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含当日)期间。

  申请时间:

  2024年2月18日-2024年4月5日,逾期视为自愿放弃。

  网上申请入口:

  南宁住建公众号

  网上申请流程:

  南宁购房补贴申请流程

  补贴发放方式:

  个人先缴纳契税(契税线上缴纳方式:广西税务APP),在补贴申请审核通过后,依审核通过时间,按批次有序发放补贴资金。

  注意事项:

  (一)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核查中心城区范围内个人名下的不动产登记信息(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登记不计入套数)以及个人名下商品住房合同网签备案信息。

  (二)在2024年1月1日-2024年3月31日(含当日)期间购买两套(含两套)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按购房时间(合同签订时间)先后顺序申请首套或者二套房的购房补贴。

  (三)购买危旧房改住房、限价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安置房、人才房、市场运作房和集资房等政策性住房以及非市场化商品房车位,不在补贴范围内。

  (四)2024年1月1日前已办理新建商品房合同备案,购房人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含当日)期间注销合同备案,并以原购房人名义再办理该套房合同备案的,不在补贴范围内。

  (五)领取财政补贴后,发生注销合同备案的情形,需先退回补贴款,再办理合同备案注销。

  (六)按照从优不重复原则,享受本次补贴的同一套房不能同时享受市本级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应届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宁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买房】,获取南宁购房契税补贴通知全文(材料+范围+时间+注意事项+发放方式)、申领入口+流程等指南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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