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人可以申请南宁市购房购车位补贴
导语 在南宁中心城区购买的首套、二套新建商品住房或新建商品房车位的(不含二手住房和二手车位),按每套10000元上限给予财政补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购每套1000元上限给予财政补贴购买新建商品房车位。
补贴对象:
个人购买者。
补贴范围:
(一)购买范围。购买南宁中心城区的首套、二套新建商品住房或新建商品房车位(不含二手住房和二手车位),中心城区具体范围为兴宁区、江南区、青秀区、西乡塘区、邕宁区、良庆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五象新区(经开区),下同。
(二)时间范围。新建商品住房和新建商品房车位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登记备案时间和契税完税凭证时间均需在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含当日)期间。
申请时间:
2024年2月18日-2024年4月5日,逾期视为自愿放弃。
注意事项:
2024年1月1日前已办理新建商品房合同备案,购房人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含当日)期间注销合同备案,并以原购房人名义再办理该套房合同备案的,不在补贴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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