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最新
导语 广西自治区行政区范围内的国有企事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全职聘用或柔性引进的人才,在我区自主创业的人才,以及在我区纳税或缴纳社会保险的自由职业者,可申请认定为相应层次的自治区高层次人才,不受国籍、户籍限制。
申报范围及条件:
自治区行政区范围内的国有企事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全职聘用或柔性引进的人才,在我区自主创业的人才,以及在我区纳税或缴纳社会保险的自由职业者,可申请认定为相应层次的自治区高层次人才,不受国籍、户籍限制。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列入认定范围。
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有什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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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参考目录(2023年)》
申报材料:
(1)《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服务协议。
(3)申请认定层次相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4)非全职的需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时间证明材料。
申报材料须经用人单位审核并出具推荐意见(申请人为自主创业人才及自由职业者的,由其纳税或缴纳社会保险所在设区市党委组织部出具推荐意见),有关证明材料需加盖“与原件相符”印章或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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