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

导语 广西A级高层次人才无需经过认定程序,由所在单位直接报请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广西B、C、D、E 层次人才申请人或用人单位可向广西高层次人才“一 站式”服务平台提交纸质材料,也可通过“八桂英才网”线上填报并提交申报材料。

  申报方式:

  1.A 层次人才:

  无需经过认定程序,由所在单位直接报请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2.B、C、D、E 层次人才:

  申请人或用人单位可向广西高层次人才“一 站式”服务平台提交纸质材料,也可通过“八桂英才网”线上填报并提交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

  (1)《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服务协议。

  (3)申请认定层次相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4)非全职的需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时间证明材料。

  申报材料须经用人单位审核并出具推荐意见(申请人为自主创业人才及自由职业者的,由其纳税或缴纳社会保险所在设区市党委组织部出具推荐意见),有关证明材料需加盖“与原件相符”印章或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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