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划分标准

导语 目前广西合格性考试成绩信息以“合格”或“不合格”呈现。本文为你带来广西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划分信息。

  目前广西合格性考试成绩信息以“合格”或“不合格”呈现。

  广西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

  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信息以等级形式呈现,分A、B、C、D共4个等级,D等为不及格。

  原划分标准:

  学业水平测试C级算及格,ABCD等级的分数的范围分别是:

  100分~90分为A级,

  89分~75分为B级,

  74分~60分为C级,

  59分及其以下为D级。

  注:各科原始分满分为100分。

  单科C级及其以上的比例一般控制在95%以上。

  成绩为“C”、“D”等的学生在校期间可以重复参加同一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高的一次记录,但最高记录等第为“B”。

  考试成绩为C等第,申请重考的学生,应当承担试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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