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广西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规则
导语 2025年1月20日11:00起,广西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人进入云闪付APP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专区进行申请。
一、活动时间
2025年1月20日11:00起至2025年12月31日(补贴资金使用完毕即止)。
二、补贴对象
在活动规定期间,手机定位在广西,按活动规则交售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合格新车的个人消费者。
三、补贴标准
活动期间,个人消费者交售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在参与活动的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新车,并在各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完善上牌手续的,按新车购置的发票价格(价税合计金额)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
其中,新车购置发票价格2500元(不含)以下的,补贴300元;发票价格2500元(含)-3000元(不含)的,补贴400元;发票价格3000元(含)以上的,补贴500元。
活动期间,同一消费者只能享有一次补贴资格,单次限申请1台电动自行车新车补贴,1台电动自行车旧车仅可参与1次补贴申请,鼓励消费者“早交售、早补贴”。
本实施细则所指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新车,是指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中定义的电动自行车。
*2024年已享受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的个人消费者,2025年可继续享受补贴。2025年1月1日(含)至2025年1月19日(含)期间,已享受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的个人消费者,2025年购买新电动自行车不可继续享受补贴。
四、补贴申请流程
(一)实名认证。申请人须在云闪付APP进行账户注册及实名认证(已完成注册及实名认证的,可忽略该步骤)。
(二)提交申请。申请人进入云闪付APP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专区进行申请,申请人在申请前,须认真读活动规则以及活动用户告知书,并授权同意云闪付APP获取申请人信息,完成业务查询及信息登记工作,包括云闪付APP注册手机号、申请人本人姓名、有效身份证信息及手机定位地址等信息。
(三)领取补贴优惠券。申请人提交报名申请后,对于核验通过的申请,活动平台按报名手机号向申请人的云闪付APP账户发放3张补贴优惠券(含300元、400元、500元各1张),申请人可按照补贴标准核销其中任意1张。
申请人可通过登录云闪付APP查看补贴优惠券是否发放到账,查看路径为:我的->优惠券->支付券。
(四)旧电动自行车注销。申请人通过登录所在地市线上自助注销电动自行车专区,对参加活动的旧电动自行车进行注销登记,并对成功办理的结果进行截图保存。也可在现场签署《电动自行车注销承诺书》。
(五)旧电动自行车回收。申请人交售旧电动自行车至回收企业或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回收企业或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开具回收证明,并做好相关台账记录。
(六)核销补贴优惠券。在补贴优惠券有效期内,申请人通过云闪付APP付款码付款时,补贴优惠券抵扣相应的优惠金额。
电动自行车销售商须按照“一单一票”的原则,对申请人新购电动自行车开具增值税发票(须加盖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发票公章),严格按照活动规定填写发票内容,发票内容应至少包括购买者姓名、手机号、电动自行车品牌及型号、销售数量、销售金额以及POS交易凭证上显示的“参考号”。
自补贴资格到账之时起,至当日23:59:59前有效,逾期未使用将自动失效。逾期未核销可再重新申领同类产品的补贴资格。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
(七)电动自行车信息采集。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工作人员采集电动自行车信息,包括:
1.旧电动自行车电池类型。
2.新电动自行车品牌。
3.新电动自行车电池类型。
4.新电动自行车补贴金额。
(八)电动自行车发票信息采集。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工作人员对电动自行车发票进行拍照上传,填写新电动自行车购买人提货地址信息。
(九)旧电动自行车报废。报废企业按批次对已回收的旧电动自行车进行报废处理,并按活动规定做好登记工作。
五、使用规则
申请人获得补贴优惠券后,在补贴资格有效期内,按活动规则到参与活动商家购买新电动自行车,通过云闪付APP付款码付款时抵扣。使用规则如下:
(一)优惠券仅限于手机定位在广西的消费者,在指定活动商家核销。消费者需使用本人的电子设备、云闪付APP账号、云闪付APP绑定的银行卡、二维码等参加活动。符合同一设备、同一注册手机号、同一银行卡预留手机号、同一银行实体卡号、同一身份证号或者同一APP账号等任一条件的,均视为同一用户。
(二)活动期间,每个申请人仅能享受补贴优惠一次。
(三)仅限经银联转接的交易才能享受优惠。优惠券不得用于提货券、储值卡等储值类活动。如经发现,立即取消相关商家的核销资格,并列入风控商户名单,限制其参加类似活动。
(四)优惠券线下消费仅限“被扫支付”方式核销,即消费者出示云闪付APP生成的“付款码”,被收银员扫码完成优惠券核销。用户通过云闪付APP“扫一扫”扫描商家收款码付款或拍照、截图云闪付APP付款码发给收银员扫码收款等方式均无法核销优惠券。
(五)优惠券核销涉及的所有时间点以中国银联后台系统时间(北京时间)为准。如出现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等情况(如重大灾害事件、受有权机关指令需停止或调整的、系统故障需暂停的、优惠券核销过程中存在违规作弊行为损害消费者权益的),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活动主办方保留调整、暂停和终止本活动的权利,并经公告后生效。
(六)消费者参与活动即视为理解并同意本活动细则。如消费者发现已发布的活动门店信息与实际不符,可向银联反映,银联将积极协调解决。
(七)本次活动补贴可与企业、金融机构等各类优惠叠加。参与活动企业,须按规定向核销补贴资金的消费者开具发票,开票金额为“消费者支付金额+政府补贴金额+其他叠加优惠金额(如有)”。
(八)如发生退货情形,直接通过原支付渠道退还申请人支付款项。对财政已拨付垫付资金的,由参与企业原路退回补贴资金。
六、其他说明
(一)为符合政府财政资金审计等法定需要,政府部门及平台需要在必要范围内收集申请人个人信息详情(包括但不限于:个人身份证、手机号、交易时间、交易金额、家电销售发票信息、支付凭证、交易商家等信息),以便进行检查与核实。
(二)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如发生不可抗力等,活动主办方根据实际情况对活动规则进行变更或调整,相关变更或调整将公布在活动页面上或以合适的方式及时通知。
(三)参加活动的企业应诚信经营,不搞虚假、违规促销,不误导欺骗消费者。
对于多开、虚开、伪造销售发票协助补贴申请人骗取财政补贴资金的销售企业,活动主办方依法追究所涉销售企业相关责任,将该企业列入黑名单,并有权取消所涉消费者的活动参与资格,收回所涉消费者已获得的权益。
七、活动咨询和投诉受理
消费者如需咨询本细则有关内容,或查询相关申请核验状态及办理结果的,可以通过指定平台查询,或者致电热线电话咨询。自治区热线:0771-2211884、0771-2211841,各市咨询服务热线详见活动页面【各地市咨询服务热线】。服务时间:工作日8:00-12:00,15: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