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3月南宁购房补贴即买即享活动实施范围
导语 购买参与南宁市2025年2—3月购房补贴活动房地产项目房源的购房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补贴1万元/套;购买新建车位补贴1000元/个。
购房补贴实施范围:
购房范围:南宁市区(不含武鸣区)参与南宁市2025年2—3月购房补贴“即买即享”活动的房地产项目房源(已办理预售许可或现售备案的新建商品住宅、车位、商业及办公)。
时间范围: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时间、网签备案时间和契税完税凭证时间均需在2025年2月1日至3月31日(含当日)期间。
购房补贴对象:
购买参与南宁市2025年2—3月购房补贴活动房地产项目房源的购房人。
注意事项:
(一)购买限价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安置房、人才房等政策性住房不予以补贴。
(二)2025年2月1日前已办理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购房人在2025年2月1日—2025年3月31日(含当日)期间注销合同备案,并以同一购房人名义再办理该套房合同备案的,不予享受购房补贴政策。
(三)领取购房补贴后,发生注销合同备案的情形,需先退回补贴款,再办理合同备案注销。
(四)按照从优不重复原则,享受本次补贴的同一套房不能同时享受市本级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应届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以旧换新购房补贴。购房人如申请其他购房补贴,须退回本补贴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