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两癌”贫困妇女可申请救助金 一次性可获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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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乳腺癌和宫颈癌称“两癌”,是目前威胁妇女生命的两大主要杀手。自治区妇联多方筹措资金加大对患“两癌”贫困妇女的救助,患了“两癌”的贫困妇女可申请全国妇联的“贫困母亲两癌救助”专项基金,每人一次性可获得1万元救助金。

  如何申请专项基金?

  “贫困母亲两癌救助”专项基金是全国妇联在财政部支持下(财政部从“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中拨付专款作为资金支持),动员社会力量设立的公益项目。每年救助金的拨付时间和总金额不定。救助对象为经过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癌2B以上或患浸润性乳腺癌的35~64岁农村贫困妇女,救助标准为每人一次性可获1万元救助金。

  向所在的县(区)妇联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资料。县(区)妇联对患者资料审核,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在全国妇联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数据采集系统进行网上填报,由市妇联初审,再由自治区妇联审核后报全国妇联。待全国妇联“贫困母亲两癌救助”专项基金拨付后,县(区)妇联对贫困的“两癌”患病妇女给予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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