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入境隔离政策

导语 广西对入境人员(符合规定的从澳门进入内地人员除外)一律实行“14 天+7 天+7 天+4 次核酸检测”健康管理服务措施

  1.对入境人员(符合规定的从澳门进入内地人员除外)一律实行“14 天+7 天+7 天+4 次核酸检测”健康管理服务措施,即:对入境人员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14 天(期间进行 2 次核酸检测;14 天期满后,对符合解除集中隔离条件的人员纳入社区管理)+继续实施居家隔离观察 7 天(居家隔离第 7 天进行第3 次核酸检测)+对居家隔离观察期满、核酸检测阴性者继续实施日常自我健康监测 7 天(结束前进行第 4 次核酸检测)。

  2. 7 天居家隔离观察期间由社区(村、屯)负责严格管控,不能外出;居家隔离期间单人单间居住,避免与其他人接触。7 天日常健康监测期如果必须外出,要严格全程佩戴口罩,不前往人群聚集场所,不参加聚会活动。

  3. 入境地在外省,实施 14 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立即返桂来桂的,抵桂后第一时间主动报告所到社区(村、屯)或单位,实施“7 天+7 天+2次核酸检测”健康管理措施,即居家隔离观察 7天(居家隔离第 7 天进行第1 次核酸检测)+日常自我健康监测 7 天(结束前进行第 2 次核酸检测);如在桂无固定住所,或无居家隔离条件,则应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4. 入境人员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必须及时报告,并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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