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区直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变更银行专户户名有关情况的通知

导语 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20年10月29日0时-10月30日24时对中心设在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等七家银行的银行专户户名进行相应变更工作!详情如下!

   经自治区编办批准,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直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增挂“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牌子。为规范管理,中心统一使用“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名称对外开展业务。中心定于2020年10月29日0时-10月30日24时对中心设在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北部湾银行、农村信用社、招商银行和中信银行七家银行的银行专户户名进行相应变更工作。现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变更期间暂停所有与我中心设在上述七家银行的银行专户有关的线上和柜面归集、提取、贷款业务办理及资金结算;该期间未能按时正常还款的贷款不记逾期,不影响个人征信记录。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业务不受变更影响。

  二、缴存单位在2020年10月28日24 时前向我中心设在上述七家银行的银行专户汇缴公积金使用旧的银行账户户名“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直分中心”,2020年10月31日0时后汇缴使用新的银行账户户名“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银行专户的银行账号和开户行信息不变。中心设在建设银行的银行专户已使用新的户名“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设在中国银行的银行专户暂继续使用旧的户名“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直分中心”,户名变更时间另行通知。

  三、各项业务于2020年10月31日恢复正常办理。

  暂停业务期间给大家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有疑问,请拨打0771-12329转1咨询。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宁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获取公积金办理预约,账户查询,提取+贷款+缴存+转移办理指南、网上办理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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