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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南宁江南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指南

导语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含预科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

  一、政策介绍

  (一)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含预科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二)贷款额度及用途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高专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高于8000元的,按照8000元确定。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申请贷款额度上限为12000元,其他规定同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注: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将按最新政策执行。

  (三)贷款期限

  最长贷款期限: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四)什么时候开始还款,还本宽限期是多长时间?

  在校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自毕业(或结业)当年起,开始负担助学贷款利息。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学生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必须在江南区(含经开区);

  2.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道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4.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所能获得收入不足以支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5.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

  (二)共同借款人应符合哪些条件?

  1.共同借款人户籍必须在江南区(含经开区);

  2.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的父母;

  3.如果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4.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原则上在25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5.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三、申贷流程及申贷材料说明

  (一)首贷办理流程

  (二)续贷办理流程

  (三)首贷申请说明及审核材料

  1.登录学生在线系统,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交贷款申请,不需打印《申请表》。

  2.受疫情影响,防止扎推办理,首贷学生需先申请加入首贷预约QQ群(901173883),提交贷款申请后,在群里的小程序中预约,与共同借款人(戴好口罩)按预约时间前往江南区学生资助中心(壮锦大道19号江南区政府A座325号)签订合同。

  3.现场办理需携带以下申贷材料:

  (1)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如果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薄原件;

  (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未通过预申请的同学还要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原件。

  4.温馨提示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由江南区资助中心打印;

  (2)如已办理贷款,学费金额大于贷款金额的,只需交超出部分给学校,如学费10000元,贷款8000元,只需交2000元,切勿又办理贷款又全额交学费;

  (3)持《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请高校资助中心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四)续贷申请说明

  1.受疫情影响,防止扎推办理,续贷学生登录学生在线系统网上自助办理。

  2.如果需要更换新的共同借款人办理续贷,学生需要和新的共同借款人一同前往江南区学生资助中心先办理共同借款人变更手续,再进行续贷申请。

  3.持电子回执码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资助中心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4.注意事项:请每年登录学生在线系统不少于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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