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不建议接种吸入式新冠疫苗

导语 吸入式新冠疫苗目前不能开新针,已经完成2剂灭活新冠疫苗或1剂注射用腺病毒载体疫苗的≥18岁人群,可以选择吸入式新冠疫苗作为第一次或第二次加强接种的加强针。

  哪些情况不建议接种吸入式新冠疫苗

  A:主要包括以下人群——

  ①对疫苗中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 ;

  ②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

  ③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有格林巴利综合征病史者;

  ④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

  ⑤妊娠期女性。

  吸入式新冠疫苗适用于哪些人群?

  A:目前,吸入用重组新冠病毒疫苗仅适用于加强接种人群,暂不用于基础免疫接种。

  适用的人群包括:

  ①18周岁-59周岁:现阶段已接种2剂次灭活疫苗(北京生物、科兴、武汉生物)或1剂次康希诺生物腺病毒载体新冠疫苗(肌注剂型)满6个月的人群,可接种1剂次吸入式新冠疫苗进行加强免疫;

  ②60周岁以上:现阶段已接种2剂次灭活疫苗(北京生物、科兴、武汉生物)或1剂次康希诺生物腺病毒载体新冠疫苗(肌注剂型))满3个月的人群,可接种1剂次吸入式新冠疫苗进行加强免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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