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广西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活动规则

导语 2025年1月20日11:00起,申请人登录云闪付APP置换更新补贴活动专区提交申请材料进行广西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申请。

  一、补贴申请时间

  2025年1月20日11:00起至2025年12月31日(补贴资金使用完毕即止)。

  二、补贴对象

  在2025年1月1日(含)至2025年12月31日(含)期间转让(系指经售卖使得乘用车的所有权发生转移,下同)本人名下的乘用车,并且在2025年1月1日(含)至2025年12月31日(含)期间,在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乘用车新车,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并上牌照的消费者。

  三、活动企业范围

  按活动要求进行报名申请,并经活动主办方审核后,纳入活动商户范围的汽车销售企业。具体参与活动商家名单可在活动页面查询。

  四、补贴份额及标准

  补贴标准具体如下:

  申请人的转让汽车的所有人和新购置汽车的所有人应为同一个人消费者;所转让车辆要于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申请人新购置的汽车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从2025年1月1日(含)至2025年12月31日(含)期间,一名消费者只能申请一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国家报废系统)和一次汽车置换补贴;活动期间,每名补贴申请人或每辆旧乘用车均只能享受一次补贴。该项政策与国家汽车报废更新补贴不重复享受。置换更新补贴资金用完活动即止。每辆新车和每辆旧车只可享受一项补贴。

  根据2024年12月31日《自治区商务厅关于消费品以旧换新跨年度衔接政策的公告》要求,消费者在2025年1月1日-2025年1月7日内全部取得转让车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转让车的新购买人《机动车行驶证》、新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行驶证》等证明材料且转让车在2024年8月31日(含)前归于申请人名下,按2024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标准执行,在【广西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接续活动】入口申请补贴及修改材料;未全部取得以上四种材料,按2025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标准执行。

  五、核验标准

  (一)申请人转让本人名下的乘用车以及新购乘用车均须符合公安部《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GA802-2019)中机动车规格分类表规定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在设计、制造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或)临时物品,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的汽车。

  (二)本活动中,申请人转让的乘用车是指申请人本人名下的乘用车,且必须于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经售卖使得乘用车的所有权发生转移。

  (三)申请人转让的乘用车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日期须在2025年1月1日(含)至2025年12月31日(含)期间。

  申请人转让的乘用车的新购买人的机动车行驶证的发证日期须在2025年1月1日(含)至2025年12月31日(含)期间。

  申请人转让的乘用车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日期不晚于补贴申请人转让的乘用车的新购买人的机动车行驶证的发证日期。

  申请人新购乘用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开票日期须在2025年1月1日(含)至2025年12月31日(含)期间。

  新购乘用车的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发证日期须在2025年1月1日(含)至2026年1月10日(含)期间。

  (四)申请人必须是申请购车补贴的新购乘用车车主本人,补贴申请人的云闪付APP实名认证身份信息、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卖方信息、新购乘用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购买方信息及机动车行驶证信息的机动车所有人信息均须为同一自然人身份信息。

  (五)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买方信息与该乘用车新购买人的机动车行驶证的车辆所有人信息须为同一自然人身份信息(或同一企业信息,针对申请人将车辆转让至企业的情况)。

  (六)在活动期间,申请人不能作废、红冲所转让乘用车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以及新购乘用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申请补贴的新购乘用车不能转让过户。

  六、个人消费者参与活动流程

  (一)账户注册。申请人须在云闪付 APP进行账户注册及实名认证(已完成注册及实名认证的,可忽略该步骤)。

  (二)补贴申请。在规定的补贴申请时间内,申请人登录云闪付APP置换更新补贴活动专区提交申请材料,务必确保所提交信息准确无误,具体提交信息以页面提示为准。

  (三)提交材料。申请人在申请界面上传申请所需材料包括:

  1.申请人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完整、清晰且无涂改痕迹的拍照图片(正、反面拍照图片均应上传)。申请人上传的身份证信息须与在云闪付APP中实名认证的身份证信息一致。

  2.申请人转让的乘用车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须加盖有效公章)原件拍照图片,图片信息须完整、清晰且无修改痕迹。

  3.申请人转让的乘用车机动车行驶证原件的拍照图片(主页、副页均必须上传),图片信息须完整、清晰且无修改痕迹。

  4.申请人转让的乘用车新购买人的机动车行驶证原件的拍照图片(主页、副页均必须上传),图片信息须完整、清晰且无修改痕迹。

  5.申请人新购乘用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须加盖有效公章)原件拍照图片,图片信息须完整、清晰且无修改痕迹。

  6.申请人新购乘用车机动车行驶证原件的拍照图片(主页、副页均必须上传),图片信息须完整、清晰且无修改痕迹。

  7.申请人本人名下的有效银行卡号(须为I类卡),且为商业银行在境内发行的银联借记卡。

  在申请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上述材料仍存在缺失或不符合活动规则要求的,均视为该申请人放弃申请,申请即刻失效。

  (四)核验材料。活动主办方按活动规则要求,对申请人上传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对于核验过程中遇到材料核验失败或核验材料需要修改的情况,活动平台将推送修改建议至申请进度页面,申请人可通过查看查看申请进度页面信息及时了解申请动态。

  如平台退回申请,申请人超过3次未按要求完成申请材料补全或修改,则视为申请人放弃申请。

  (五)补贴发放。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核通过后,活动主办方按照补贴资金发放流程,将补贴发放至申请人在报名时填报的银行卡借记卡账户,申请人应确认填报的银行卡借记卡账户状态正常,因申请人个人原因导致填报的银行卡借记卡账户入账失败,贵任由申请人负责。

  七、其他说明

  (一)为符合政府财政资金审计等法定需要,政府部门及平台需要在必要范围内收集申请人个人及车辆信息详情(包括但不限于:个人身份证、手机号、转让的旧乘用车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及机动车行驶证信息、新购乘用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及机动车行驶证信息、已转让的旧乘用车新购买人的机动车行驶证信息、银行卡号、支付凭证、交易商家等信息),以便进行检查与核实。

  (二)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如发生不可抗力等,活动主办方根据实际情况对活动规则进行变更或调整,相关变更或调整将公布在活动页面上或以合适的方式及时通知。

  (三)汽车销售企业应诚信经营,对于多开、虚开、伪造销售发票协助购车补贴申请人骗取财政补贴资金的汽车销售企业,活动主办方有权取消所涉车辆的购车补贴申请资格,依法追究所涉汽车销售企业相关责任,并将该企业列入活动黑名单。

  (四)申请人须确保在活动期间,申请补贴的乘用车新车未发生过户等情况,如申请人出现作弊违规行为(如刷单、套现、上传虚假申请材料、虚假交易等),活动主办方有权取消相关申请人的活动参与资格,并收回相关申请人已获得的权益。

  八、活动咨询和投诉受理

  消费者如需咨询本细则有关内容,或查询相关申请核验状态及办理结果的,可以通过指定平台查询,或者致电热线电话咨询。自治区热线:0771-2211884、0771-2211841。服务时间: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南宁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以旧换新】,获广西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申请申领时间、补贴标准、领取入口及流程、活动细则(材料+条件+核验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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